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认定奸淫幼女罪是怎样判定的


  一、如何认定奸淫幼女罪是怎样判定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
  
  
  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处于增长时期,其认识、思维能力和控制自己的能力都很低下,因而极易被社会上不法分子所引诱或直接受到社会不良现象及观念的影响而走上卖淫违法之路,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从法律上视幼女不具有性行为的能力,即使是幼女自愿的性行为,也属无效的法律行为。嫖宿者严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同时亦因其嫖宿行为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犯罪行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但主要应是幼女的身心健康。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不仅特殊在其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且特殊在其为卖淫的幼女,如果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对非卖淫的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则构成强奸罪。需指出的是,这里的卖淫的幼女,如果是幼女自愿或主动卖淫的,则一般地说明了幼女认识到其行为的卖淫性质,如果幼女是被他人(而非嫖宿者)引诱或强迫卖淫,则不要求其认识到行为的卖淫性,只要求客观上是在卖淫即可。所谓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是指幼女的实际年龄未到十四周岁,不包括十四周岁本身,满十四周岁的计算方法是自幼女过完十四周岁生日的第二日起算。过十四周岁的生日亦视为不满十四周岁,如果行为人对幼女于过完十四周岁生日的第二日加以嫖宿的,则不构成嫖宿幼女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
  
  
  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行为人在嫖宿主观犯意的支配下,从事了上述过程中任一环节的,都应视为嫖宿,只是在认定嫖宿的既遂还是预备、未遂、中止形态上有所不同。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一般情况下,本罪主体多为男子,但也并不排除同性间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因此,女子也可以成为嫖宿幼女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立法未明确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应当知道的。
  
  
  在我国的相关的奸淫幼女是指,相关的女性的年龄在14岁以下。对这类案件的犯罪情况,判处相关的幼女奸淫罪。对相关的犯罪者进行相应的判决,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办理,处理这类相应的犯罪人员,维护我国的社会治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再婚夫妻都立遗嘱哪个有效?
      一、再婚夫妻都立遗嘱哪个有效?只要遗嘱不违法则都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刑事责任是什么?1、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2、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


·眼睛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眼睛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轻伤二级已经涉及刑事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需要经过公检法三个阶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公司法成立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成立日期是怎么规定的?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自新的公司法颁之后,公司的设立流程也大大简化,设立公司的门槛也有了进一步的降......


·女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
      女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


·房产赠与后又反悔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


·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请求的提出不得超过两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赔偿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
      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赔偿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在二次手术住院期间确实存在误工,如能提供证据,则应扣减其二次手术治疗期间的残疾赔......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要是可以认定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的话,那行为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然,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认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