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

婚前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在诉讼中,对于当事人主张的所谓“投资收益”,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对于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于法律所规定的“投资收益”应当区别不同情况: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具体实践中,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无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关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只要自己条件符合国家的有关 规定就可以有效的处理,但是问题的解决还是有着不小的难度,因为夫妻离婚财产会比较容易产生纠纷,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要求,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是对于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约束,比如说起诉,还有就是当事人请求行使这样......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法律上把我国的公民都称为自然人。并且,公司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生活中符合国家要求的自然人就可以担任公司......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钱?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钱?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


·原先的商标过期能抢注吗?
      原先的商标过期能抢注吗?商标注册过期的话:首先要确认该商标是否还存在,是否已转让,如果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如果商标已无效,随时可以......


·在非法用工单位工作受伤,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怎么举报网络赌博
      直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去当地派出所进行举报。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


·网贷逾期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其实热衷于网贷平台的群体大多数都是大学生,或者是刚参加工作,各方面的能力还非常有限的这些职场新人,当然,其他用网络贷款参与聚众赌博的这些非法......


·交通10级伤殘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大约多少钱?
      交通10级伤殘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大约多少钱?一、交通10级伤殘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大约多少钱?交通10级伤殘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大约十万元左右,日常活动能......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接触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公司公司已经单方面接触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


·货车提前报废有补贴吗?
      货车提前报废有补贴吗?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