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呢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特别是跟钱有关系的最难解决,我们都有借钱给别人的行为,当想要对方还钱的时候却不是那么容易,有的甚至是不还了,那对于这种不还钱的行为法院是怎么处理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里的欠债不还说的就是没有归还的意思,对于有能力偿还却恶意拖欠债务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作为公证人进行审判。欠债的行为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私人之间的债权,也就是我们常见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债权问题,这类的债权情况是目前发生频率最高的,涉及到的个人问题有很多,处理起来比较困难。第二种是还不起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卡贷款的债权情况。这种债权情况有相应的借款方式和借钱证明,法院处理来会容易一些。个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偿还问题。我们这里主要说明第一种:欠债不还是民事纠纷,在法律上来说,欠下债务应当由债务人清偿。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时候,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通过分期的方式进行偿还。如有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偿还的,这时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追回欠债的两种方式:1.有能力偿还暂时资金不足的可以选择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偿还的,法院可以执行强制性的偿还方式。上面的两种方式都是在法院的监督和审判下执行的,其实还有一种方法是可以自己解决的,比如债权人可以选跟债权人私下协商,适当放宽偿还的时间或者减少一部分要偿还的金额,不仅是减少了债务人的压力,同时债权人也可以提前拿回债款。但如果当欠债人毫无偿还的意愿和行为的话,我们也只能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性的归还程序。如果我们生活中有欠款行为的话,一定要及时还清欠款,不要等到债务人起诉的时候才意识到还钱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有急用钱的时候,别人之所以借钱给你,那是因为相信你的人品,希望能够帮助你度过困难,同时别人也希望在他需要钱的时候,你也能伸出援手。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信任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抗税罪怎么判刑 抗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依法处罚。那在实际案......


·居住证过期一年了还可以去换吗
      居住证到期一年,是无法申请续证的,公民需要带上身份证,居住证明,单位证明等资料重新申请办理新的居住证原件的。居住证续证,需要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或者......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公司法》第31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


·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九级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九级标准是怎样的?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处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后果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说明合同尚未解除,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劳动合同中,还需要公司承担......


·试用期不加班辞退怎么办?
      试用期不加班辞退怎么办?1、试用期内不加放被开除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


·经侦大队拘留人条件都有哪些
      经侦大队拘留人条件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应该怎么写?当建筑使用的年限较长时,其就会不定时的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为了对工程进行维修,业主会将维修工程承包......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


·监护权和抚养权可以分开吗?
      监护权和抚养权可以分开吗?监护权和抚养权可以分开,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一样的,简单来说,有子女监护权的未必有抚养权,而有抚养权的一定有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