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众筹是非法集资吗?

公司众筹是非法集资吗?不是。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请注意股权众筹一定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例如东之贝股权众筹。不通过第三方而进行的众筹从含义上就不是股权众筹。自众筹是通过社交工具或口口相传,没有通过股权众筹平台,是不能算作股权众筹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实质性区别股权众筹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股权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它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对经融秩序的影响上,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众筹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众筹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综上所述,公司众筹和非法集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首先两个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的,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法律的允许就在社会上进行大面积的资金筹集,筹集数额巨大的最后是要判刑的,公司众筹是合法的,也就是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社会的大众投资者进行收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开设赌场罪怎样就是严重的
      不管是哪一种犯罪,法官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必须要以实际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为依据,做到罪刑相适应。而在开设赌场罪当中,包括了一般......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现有的公司种类中占据主要的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但是不管是哪种公司都必须设立法律要求的法人来代表公司处理事务,很多人只看到了法人能够拥有的责任,......


·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


·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现实社会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很严重的,它严重破坏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那么,在法律上,徇私枉法......


·上班一族对劳动合同一定特别的熟悉
      上班一族对劳动合同一定特别的熟悉,那么您对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具体的了解吗?解除固定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最新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最新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最新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


·渠县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什么
      渠县这是属于我国的四川省达州市直接管辖的,然而您会发现,对政府行政工作的高度关注反而是在大城市比较普遍一些。像是在渠县,可能平时民众对于所谓......


·工伤认定周期一般是多久?
      工伤认定周期一般是多久?工伤认定时间完成是在2个月内就可以完成,但是机构可以进行延后申请1个月,因为机构如果对检查和材料有一定异议的话可以进行多......


·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
      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一、补办结婚证带着什么去1、身份证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2、户口簿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


·一、入职调动离职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入职调动离职办理流程是什么1、入职调动分为两种情况现单位与原单位有关联: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维持原来关系即可现单位与原单位无关......


·一、诽谤信息可以报警吗
      一、诽谤信息可以报警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