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翻供对自首案件有影响吗?

一、翻供对自首案件有影响吗
  
  既然认定自首不以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为依据,而是以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实为依据。
  
  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翻供而改变,因此,翻供,并不能改变案件事实,也不能改变自首的事实。
  
  如果因当事人翻供而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那么,原来当事人的认罪实际上并不是自首,本来就不应认定自首。
  
  二、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处理
  
  被告人当庭翻供在刑事诉讼审判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在翻供时所强调的理由,往往称自己在公安机关期间被刑讯逼供,所以当时所做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并当庭否认犯罪事实。法庭究竟应当相信被告人当庭的供述,还是以前的供述呢?
  
  据了解,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期间做出有罪供述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被讯问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发自内心的坦白;
  
  二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被讯问时被刑讯逼供,但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真实的;
  
  三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确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违心做出了虚假的有罪供述。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二对此有了明确规定: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
  
  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三、被告人供述的瑕疵如何处理
  
  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
  
  2、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3、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对被告人的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2.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3.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
  
  审查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
  
  翻供与自首其实并没有什么冲突,毕竟有些时候存在自首的情节,但在司法人员录取口供的时候,可能会被刑讯逼供的,自然在开庭的过程中,就会出现翻供的情况。但要是因当事人翻供而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那么,原来当事人的认罪实际上并不是自首,本来就不应认定自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办理股权转让如何处理?
      办理股权转让如何处理?有哪几种形式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一、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


·醉驾取保候审在法院交多少罚款?
      醉驾取保候审在法院交多少罚款?醉酒驾驶取保候审,法院还要审判。交警队不能罚金,只有法院判罚金,公安局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


·盗窃罪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提到盗窃罪法律条文,除了有《刑法》方面的规定外,同时还会涉及到一些司法解释,毕竟盗窃罪属于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犯罪之一,为了更好的审理盗窃方面的......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要是一方想要离婚的,另一方却开始玩起了失踪的,并不是就离不了婚了,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按照以下的途径办理离......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我国公司的原则规定,股东资格的取得可以概括为创设取得和继受取得,即原始取得和非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


·在我国他项权证后多久放款?
      在我国他项权证后多久放款?在我国他项权证后三个工作日放款,买房人我们最常遇到的是贷款购房时产生的抵押权。例如我们向银行贷款买房,那么房屋他项权......


·如何理解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是多久
      如何理解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行政不作为的定义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因果关系是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因果关系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关于因果关系犯罪构成要件的......


·劳动合同法女员工怀孕后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女员工怀孕后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