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二、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l)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3)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伤害案(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伤害自诉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允许受害人及其直系亲属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诉,而其中也要求满足规定的条件之后,法院也才会受理。当然如果发现自诉案件严重危害到了社会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了国家利益的话,则也是有可能从自诉转为公诉案件,之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虾塘是多少?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虾塘是多少?海南省养殖业发达,很多农民都养殖鱼虾。当地政府在搞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难免会征用到农民的土地,其中就包括虾......


·公司破产后员工补偿金怎样计算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


·工伤鉴定标准八级骨折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八级骨折鉴定标准是什么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


·醉驾公安局会通知单位吗?
      醉驾公安局会通知单位吗醉驾和单位没有直接关系,通常不会的,但即使不通知,单位早晚也会知道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


·一、有劳动合同辞退怎么办?
      一、有劳动合同辞退怎么办?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无过错方如何提出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要是夫妻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诉讼离婚的同时,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赔......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都有哪几家单位?
      对于土地承包来说,农民可能最关切的也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这个相关具体事宜了,那么今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都有哪几家......


·单位犯罪的责任承担是如何判罚的?
      单位犯罪作为一个较特殊的犯罪类型,有着其特殊性和团体性。我国作为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框架较完整。我国对这一类型犯罪也有详细的解答,对案件中责任......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有哪些?随着现在路上行驶车辆越来越多,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有部分是驾驶员的责任,也有一部分是车辆本身的原因导致,......


·大家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您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生活中,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并缴纳了五险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