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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会遇到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的嫌疑,这时候我们就要进行精神病的司法鉴定。那么,精神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呢?是当事人、法院还是当事人监护人呢?接下来,我们便为您解答此问题,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公安部最新颁布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该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二、被鉴定人
  按照这一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 强制医疗的对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三、鉴定条件
  这一程序还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行政案件中专门技术性问题进行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做出某种鉴定结论。
  四、鉴定费用
  按照这一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按照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如果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五、鉴定原因
  1、家属提出申请,提供嫌疑犯曾经患病或可能患病的相关依据(包括嫌疑人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再依法鉴定。
  2、公安机关查获或发现嫌疑犯有精神病症状,怀疑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为了更好破案、诉讼、定罪量刑等情况,会做司法鉴定。
  3、检察院怀疑嫌疑犯患有精神病的。
  精神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呢?通过我们的解答,相信您都应该明白了,我们最新的规定第一次鉴定时费用是由公安机关来出的,并且有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申请重新鉴定,第二次如果鉴定结果没有改变,费用就应该由申请人来出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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