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嫌疑人批捕由检察院谁决定?

一、对嫌疑人批捕由检察院谁决定?一般要将提请逮捕的材料报检察院批捕科,对材料审查后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案件要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行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不治之症、濒临死亡、严重传染病等。所谓婴儿指未满1周岁的儿童。这一规定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三、逮捕决定书包括哪些内容?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答复公安机关的文书。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共分三联。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是副本(入检察卷);第三联是正本,送公安机关。各联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制作要求基本相同。综上所述,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有逮捕必要时,可以准备材料申请批捕。一般案件是由检察院内部的逮捕科审核,然后交给检察长签字确认。公安机关拿到批捕文书后要立即逮捕嫌疑人,将其关押。如果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应该说明理由,公安机关无异议的马上放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男人婚后出轨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


·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转让吗?1、已经注册成功了的商标是可以转让的,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2、因企业合并、兼并......


·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
      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婚姻离婚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


·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么
      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么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么未签劳动合同但有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


·入室盗窃可能不判刑吗
      入室盗窃通常情况下会判刑,但不排除特殊情况,如行为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法律依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


·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为哪些?
      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为哪些?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


·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应符合哪些条件
      紧急避险是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可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如果致人损害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不过,此时需要对具体的避险行为作......


·土地使用补偿款对象是哪些?
      土地使用补偿款对象是哪些?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对象主要是被征地村民,还包括村委会,征地补偿款包括几种,其中安置费和青苗费归村民自己,而土地......


·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有哪些
      欠债人失踪讨债技巧有哪些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