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双方关系的开始,在这个期间双方是从属关系,那么一旦关系到期就应当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当保存好,因为这个涉及到下一份工作牵涉的利益,如果协议书掉了应该向原公司申请补办,如果不补办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安机关批捕会通知本人吗?
      一、公安机关批捕会通知本人吗?公安机关批捕之前一般不会通知本人的,逮捕时会向犯罪嫌疑人出具批捕文书,但是逮捕前一般没有提前通知一说。刑事拘留......


·羁押一日能折抵一日刑期吗
      羁押一日能折抵一日刑期吗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


·交通事故鉴定费谁承担支付责任?
      交通事故鉴定费谁承担支付责任?首先,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先区分一下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概念都是什么。1.合同效力的概念指的就是依照法律所赋予的,主要依照法律成立的合同而产生约束力的含义。合同效力......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形包括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在发生工伤时,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该工伤赔偿金一
      在发生工伤时,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该工伤赔偿金一般是由人社局进行支付的,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于是有人有疑问,......


·在日常生活中
      在日常生活中,驾照的考取已经越来越严格了,这也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着想。但是,尽管如此,交通事故还是时有发生,严重的还会有人员伤亡,那么......


·后妈有没有义务抚养 抚养义务主体有哪些
      后妈有没有义务抚养抚养义务主体有哪些一、后妈有抚养孩子义务吗1、如果孩子与后妈形成继子女关系,则具有抚养义务。2、如果具有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怎么办,证明书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各种合同协议日益重要。它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工作及其公司的一种负责。最近也有人在咨询这样一个......


·一个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
      一个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的,那么上市公司聘用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吗?根据合同......


·公司法人印章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人印章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