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要支付孩子满十八周岁为止,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金额的,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需求决定的,有条件可以多支付,没条件的可以少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里董事长的权限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里董事长的权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我们提到某一个企业的最高领导层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董事会里面的成员。但是董事会实际上就是由董事......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


·我是出轨方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吗?
      我是出轨方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吗?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建筑工程是近几十年来利润空间比较大的一个行业,有利润势必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竞争,这其中就不排除有些人......


·在我国离婚前有抚养费吗
      离婚的时候不管夫妻之间的矛盾有多少,如果有孩子的话肯定双方都不能将这种情绪带到孩子身上的,夫妻离婚并不影响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法院在处......


·司法鉴定可以重做吗
      司法鉴定是司法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的环节,特别是对于工伤处理和医务纠纷问题,总是需要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会直接对......


·如果欠钱七万不还怎么办?
      如果欠钱七万不还怎么办?欠钱七万不还的情况,应该保留好具体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在多次催讨还是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


·怀孕了派出所会关押吗?
      怀孕了派出所会关押吗?一、怀孕了派出所会关押吗?根据法律规定,对孕妇只能取保候审,不能关押。《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1、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


·产品销售合同范本怎么写?
      产品销售合同范本怎么写?产品销售合同范本怎么写?一、代理权及代理方式1、甲方授予乙方在区域内销售某某产品的独家代理销售权;2、代理期间,......


·一、二手房打官司以哪个合同为准?
      一、二手房打官司以哪个合同为准?二手房打官司以网签为准,网签是政府行政机构监备案的合同,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