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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

通常来说,怀孕期间是不允许离婚的,如果在女方不同意的前提下,怀孕期间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话,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怀有身孕的前提下,生完孩子的一年内或者流产后的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女方要求的离婚,那么在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之后,而且男方也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女方在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这项条文,如果女方还在怀着孩子,那么如果男方提出的离婚,即使在某些情况下双发签了离婚协议书,这份离婚协议书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同意也同意离婚,那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因为婚姻关系还包含其他问题,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是具有其特点的,在处理时也要特别注意,防止其他纠纷的发生。比如财产分割问题,人民法院是支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财产分割协商的,对于协商的结果,只要是公平且合法的,那么就可以。再比如孩子出生以后抚养的问题,主要是抚养费会比较麻烦,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在以后的生活中会减少不少麻烦。还有一些在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明确指出的内容,如果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存在争议了,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争议纠纷的。但对于进行诉讼是否会成功,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当事人是否存在不合法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履行相关责任义务的话,那么另一方也可以就此进行上诉,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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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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