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被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被拘留多久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二、机动车行驶证需要年审吗一旦行驶证到期,要及时办年审。车主可以在机动车行驶证到期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年审。申请前必须将涉及该车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办年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主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是保险的索赔凭证,行驶证过期后,就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其实机动车行驶证的重要性还不仅于此。除了是保险索赔凭证之外,机动车行驶证还有以下功能: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的凭证。在我国,持有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方可上路行驶,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办理还是忘记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是产权所属证明。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拥有对该车辆的合法产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如果车辆不幸被盗窃、扣押,那么只有出示车辆行驶证,才能证明这辆车是属于您的财产。除此此外,对于一些汽车公司,机动车行驶证还是确定新车保修期起始日期的凭证。因此广大车主务必时刻留意行驶证是否过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驾驶人员必须要同时带上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其中驾驶证是证明自己具有驾驶这类机动车的有效凭证,而行驶证则就属于机动车的证件了。若出现没有带驾驶证或者行驶证的情况,那么就要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追究驾驶人员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


·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依法管理监狱,保障良好的监狱管理秩序,对于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


·结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


·深圳高温补助数额是多少
      其实一年四季当中,您最有感觉的就是夏季和冬季。春天和秋天好像还没有过就已经过完了,最主要还是因为夏季和冬季两季的气温,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要如何算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要如何算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


·离婚协议必须在纸质文件上写上夫妻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
      离婚协议必须在纸质文件上写上夫妻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离婚必须签离婚协议,一般来说,都有模板的,里面的夫妻的基本信息是需要填的,只要填上的信息......


·单身可以收养孩子吗?
      单身可以收养孩子吗?很多时候,作为收养关系当中的收养人都是以夫妻的形象出现的,这就给一些人造成了错误的认知,认为单身人士就不能收养孩子。那么......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


·(1)医疗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