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

一、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有哪些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亲权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二、怎么确定监护人1、未成年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设立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其法定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但要是被监护人是精神病人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其监护人为配偶,在没有配偶的情况下,父母或子女就作为监护人。一般在具有上述几种情形的时候,往往就可以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此后就要另行确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履行相应的监护、管理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法》答辩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答辩期限是多久?在民事案件中,法院收到原告的上诉状给予立案后,会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出庭答辩,针对原告的控诉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证......


·拘役释放不能坐飞机吗?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如果在生活中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对于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处罚规定,一般对于处罚都是判除有期徒刑......


·没结婚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要通过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拿到结婚证。可是现实生活中,一些男女却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子女,如果双方闹......


·欠钱把车借走不还怎么办
      欠钱把车借走不还怎么办?1、可以报警处理,未经债务人同意或未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就以侵占他人财物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违法行为,对方......


·国家征地补偿费最新政策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费最新政策是什么土地征收的情况在农村和城市都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工程的建以及城市的发展需要都要用到土地,如果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我......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离婚返还彩礼条件具体是什么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


·一、如何判断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如何判断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


·行贿罪是否是职务犯罪的一种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罪,具体的犯罪种类有多种。行贿罪则是通过财物的方式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犯罪行为。行贿罪和职务犯罪有着交......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按揭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归婚前买房者所有。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


·购房买方违约卖方该怎么处理?
      购房买方违约卖方该怎么处理?1.卖方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


·民事诉讼庭审人员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庭审人员都有哪些一、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