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是否可以取消他项权证

在我国是否可以取消他项权证可以取消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二、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三、类型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物权法》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⑸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要知道在登记办理房子的相关证明的时候,我们需要房子的他项权证,该证明能进一步的受到法律的保障,从而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我们注意。总而言之,按照合法规定登记办理,不仅仅是为自身的负责任,同时也是对自身财务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中未成年的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未成年的误工费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未成年的误工费规定是未成年人是不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因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住房的风水位置大多人都比较关心,好的地理位置的房屋还会进行拍
      住房的风水位置大多人都比较关心,好的地理位置的房屋还会进行拍卖,那么司法拍卖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下文五大点可以为您详解,拍卖房的协议和收据、......


·重婚最常见的表现形式
      重婚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在与一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尚未解除之前,就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此时一般都是行为人利用一些漏洞,从而才有了第二段婚......


·企业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
      企业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


·夫妻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
      当夫妻二人不存在感情后法院会按照规定判定他们可以离婚,而在离婚后房产的分配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涉及到房产证上名字的归属,这时候又不想将房子变......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什么内容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什么内容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


·网络诈骗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定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遇到......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


·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一、成立分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


·主动行贿1万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主动行贿1万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
      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一、借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是合理的吗?借钱不还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不仅是不合理而且是不合法的行为。借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