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从醉驾入刑后

自从醉驾入刑后,藐视法规继续酒后驾车的人群少了,大家都知道醉驾并不是普通的罚款就可以了,醉驾容易带来巨大的危害,社会危害度并不低,那醉驾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醉驾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先明确什么是醉驾,字面上理解是喝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和醉驾是不一样的,这反映在相关的酒精血液含量标准上,《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20到80毫克的血液酒精含量为酒驾,而大于80毫克的为醉驾。在最新的酒驾和醉驾规定中,也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中,已经不存在驾驶证扣分的操作了,发现喝酒开车情况的,会直接对驾驶证进行扣留或者吊销。酒驾在未形成犯罪行为时,在行政处罚上的处罚标准具体体现在对驾驶证的处理和罚款。酒后驾驶,未造成交通事故时,扣留驾驶证半年并处以一千到两千的罚款,如果再次被发现有酒驾行为,除了吊销驾驶证和一千到两千的罚款外,还处以最高为十天的拘留。未形成犯罪时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形成犯罪后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只要是因为喝酒驾驶做出了犯罪行为,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也就是所谓的入刑。醉酒驾驶,在新的法规中规定醉驾第一次被发现时就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在新的法规中,无论醉驾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一律算作犯罪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醉驾行为以危险驾驶罪论处,造成人员伤亡的醉驾行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实际上,造成人员伤亡交通驾驶行为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只是如果驾驶员存在醉驾行为,在定罪时会从重处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修正案草案,会被处以拘役和罚款。相比于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就没有那么低了,就已有的交通肇事罪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中规定了量刑标准,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的,根据具体情节,犯罪分子会被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严重的会被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而其中如果存在酒后驾驶车辆的行为,致使一人及以上重伤,即便不满三人重伤的标准,也一样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在未进行道路安全法和刑法草案的推行前,关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都不高。酒驾和醉驾在未造成人员伤亡时,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也并未涉及其他罪名,危险驾驶罪是新规定推出后才有的罪名。旧规定中,发现有酒驾行为的驾驶者,虽然也是扣留驾驶证和罚款,但是扣留的期限只是三个月以下,罚款金额也仅为两百到五百元。而发现有醉驾行为的驾驶者,只是扣留三个月到六个月的驾驶证和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北京市石景山两限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石景山两限房申请条件石景山区两限房地址在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


·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
      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一、劳动仲裁开庭会当庭裁决吗?1、仲裁的裁决书不是当庭做出的。要经过合议,起草,核稿,签发才能做出的。《劳动争议调解......


·一、孩子在读大学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孩子在读大学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司法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


·销售假药多少金额订罪?
      一、生产、销售假药多少金额需要立案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


·留置权适用占有改定吗
      留置权适用占有改定吗一、占有改定的产生要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


·保险公司融资的要素有哪些
      保险公司融资的要素有哪些现在很多有闲钱的富人都会选择进行去保险公司进行融资,一方面可以使资金增值,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分散风险,投保人还可以选择......


·欠条时间一般是多久?结构有什么?
      您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有的时候因为现金不足的原因,可能会需要写欠条,欠条是确定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首要依据,那么,欠条应当如何书写呢?......


·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程序?农村土地征收程序: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2、审查报......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医保报销的情况有什么?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医保报销的情况有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


·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


·试用期员工辞退的条件是什么
      试用期员工辞退的条件是什么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