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公司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拓展资料
  
  设立
  
  概念: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其设立的基本原则有:自有设立主义,指公司的设立完全听凭当事人的自由,国家不加任何干预或限制;特许主义,指公司成立必须经国家元首特许或由立法机关制定专门法律;许可主义,指公司设立除具备法定的一般条件外,还须经行政机关审查批准;准则主义,指有法律规定各种要件,设立公司只要符合锁定要件,国家予以登记,赋予法人资格。
  
  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制定公司章程;
  
  3)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
  
  4)发起人缴纳出资;
  
  5)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6)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
  
  7)申请设立登记;
  
  8)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认购不少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的设立,需要具备的条件是要有一定的股东人数,并且股东要为该公司共同出资,并且要对该公司负责任,如果是设立生产经营的公司,最低额度不得少于五十万人民币,如果是设立商品零售的公司,其最低额度不得少于三十万人民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广宗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什么?
      广宗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什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财政部门公信力,广宗县财政局......


·未婚先孕抚养权吗如何判决
      未婚先孕的现象在当前社会是时长可以遇到的,这种行为虽说是不负责任的,但是如果出现的话我们也无法去避免,达到这样的程度只能对事情进行合理合法的......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


·房屋过户费用怎么算 (一)政策性的费用:
      房屋过户费用怎么算(一)政策性的费用:1、契税:契税税率由省级政府在契税税率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普通住宅为1.5%,高档住宅(价......


·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各类经济主体之间往往会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约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会在合同的专门条款中......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孩子探视权问题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裣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


·限期借条到期还钱不要后打官司怎么办?
      限期借条到期还钱不要后打官司怎么办?限期借条到期还钱债权人不要后债权人打官司,可以列举相关自己还款,但对方不要的证据,并且以此主张诉讼时效已经......


·如何做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如何做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高层建筑这类的大型工程项目中,会用到大量的钢结构。钢结构工程是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


·行政判决能否强制执行申请?
      行政判决能否强制执行申请?一、行政判决能否强制执行申请?是可以的;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时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判决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