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控股合并需要整合吗?

企业控股合并需要整合吗?企业战略整合是指主并企业在综合分析目标企业情况后,将目标企业纳入其战略之内,使目标企业的所有资源服从主并购企业的总体战略以及为此所作的相应安排与调整,使购并企业的各业务单位之间形成一个相互关联、互相配合的战略体系,从而取得战略上的协同效应的动态过程。二、四阶梯1.战略整合阶梯第一级:业务流程整合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业务流程整合已成为我国企业战略变革的核心领域。业务流程整合即是为了在衡量绩效的关键指标上取得显著改善,从根本上重新思考、彻底改造业务流程。其本质特征有:出发点是顾客的需求整合对象是企业的业务流程主要任务是对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反省和彻底地再设计,重新组合业务流程要素目标是绩效的巨大飞跃2.战略整合阶梯第二级:人力资源整合在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经济资源是知识、科技和智力,但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从企业来看,人的独特性、不可替代性与不可模仿性决定了人力资源是直接构成企业核心能力的关键性战略资源,以人为本的管理将主导21世纪管理的新潮流。因此,我国企业要从战略的高度来制定人力资源获取、利用、保持和开发的系列整合策略,构建人力资源的整合与管理体系。3.战略整合阶梯第三级:企业文化整合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竞争的核心已转向知识的竞争,转向企业文化的竞争;战略整合也不仅仅是企业有形资源的简单合并,更重要的是以企业文化为中心的无形资源的优化整合。4.战略整合阶梯第四级:市场营销整合在新世纪里,面对中国加入h厂r0的新形势,我国企业需从知识营销、服务营销、关系营销、内部营销四个方向迅速构建和实施全新的营销整合策略,展开市场营销大攻略, 以更新核心能力、培育顾客忠诚、提升员工素质,最终达到巩固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全球经营的战略目标。国家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来,那么企业在发展经营的过程中,也会出现经营不善或者亏损等情况,同时也会出现合并和整合的情况,在企业合并后,不仅要将企业的业务方面进行整合,同时也需要将企业文化以及人力资源方面进行整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具体如下: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


·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如今的社会,找工作成为年轻人面临的一大问题,而找到合适自己工作的人则少之又少,每天面临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让人头大的同时更会萌生出换工作的想法......


·要约和承诺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
      要约和承诺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要约和承诺的定义和区别是什么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


·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异同点是什么
      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异同点是什么一、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异同点是什么?主观意识不同: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


·究竟什么叫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
      究竟什么叫阴阳合同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


·成都市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很多成都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往往比较关注房产证的过户,对土地使用证则重视不够。其实,一套二手房应该包括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一旦......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误诊的概述
      误诊的概述(一)临床误诊的涵义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三种抗辩权的形式分别有三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


·一、17周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一、17周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17岁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不属于童工,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


·轮流抚养权监护权是否可以
      轮流抚养权监护权是否可以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就根据协商结果。?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