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抢注商标卖给对方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

抢注商标卖给对方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不可以,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谓"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的知名商标。知名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有一定影响的在用商标,比如老字号、老招牌,它们大多是在历史上因经营某一种商品而出名的店铺或个人的名称、姓名,直接代表着其经营的商品,在未实行商标制度的时代,这些老字号、老招牌往往代表的就是那些信誉卓著、质量上乘的商品。现在各地商家为了招揽顾客,都争着使用老字号、老招牌作为商品商标,有的商家甚至通过抢先进行商标注册获得了老字号、老招牌的商标专用权,然后再以商标侵权起诉在先使用老字号、老招牌的其他同业竞争者,甚至是老字号、老招牌的真正拥有者,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恶意抢注"。二、被恶意抢注商标卖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类似于题中的这种情况完全是双方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其实,发生在同国的商标抢注案例,被抢注一方并不是只能通过跟对方谈判购买商标权,也能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商标权,但商标的抢注或者是抢注商标的转让,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两种行为是犯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进口汽车关税政策是怎样的,有什么影响?
      汽车现如今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了,由于我国汽车产业相关技术的薄弱因此国人更倾向于购买质量相对好的进口车。但是汽车的价格相比其他产品又高......


·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这样的状况下在我国如今法制社会中遇到很多人都会及时的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


·一、夫妻共同债务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


·战时临阵脱逃罪判多久?
      保家卫国是军人的天职,在战斗打响的时候,军人要发挥勇敢作战、不怕牺牲的精神。如果战时临阵脱逃,导致行动失败,造成严重后果的,军人要被追究刑事......


·不能直接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办?
      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有少部分单位处于种种原因,故意不......


·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
      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


·签订委托书需要按手印吗?
      签订委托书需要按手印吗?一、签订委托书需要按手印吗?不一定的,如果没有摁手印,但是已经签字的,那就是有效的,签字和捺印具有同样的效力。《......


·职务侵占辩护律师怎么请?
      职务侵占辩护律师怎么请?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


·相对控股公司法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设立可以分为以国家为主体和以个人为主体,如果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企业一般情况下所有权是国家。而相对控股又是指一个公司中股份......


·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


·在中国出他项权证后几天放款?
      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权力也在日益增强,那么,他项权呢,我们以房产为例,在中国出他项权证后几天放款呢?不同地区肯定有不同的规定,当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