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赔偿的方式不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的方式不包括哪些?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人行为,国家当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因为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行使职权的行为与受害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则依据过失相抵原则视双方在损害发生过程中过错程序分担责任。(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不应国家赔偿的国家不负责赔偿。应该指出的是,根据立法精神和解释,下列行为仍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①立法行为及抽象行政行为;②军事行为;③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欠缺或管理不善;④国有民航、铁路、医院在业务中造成的损害,也未纳入国家赔偿的调整范围,在我国主要由保险赔偿;⑤正当防卫;⑥紧急避险;⑦不可抗力;⑧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审判中的错判,但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及执行措施应予赔偿。综上所述:我国的赔偿方式一般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方式,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以及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等情形,国家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法入职五天不支付工资合法吗?
      虽然我们入职公司肯定是想好好在公司工作,挣钱养家同时实现个人的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也存在着入职几天就离职的情况。有公司声明,入职五天内离......


·辽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辽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律上的具体量刑标准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什么叫不可抗力 如何认定不可抗力
      我们知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暴雨,当然还包括一些政府行为等等。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要是导致了......


·怎么写投标书和招标书 一、怎么写投标书 投标书也由标题、
      怎么写投标书和招标书一、怎么写投标书投标书也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写明“投标书”或“投标申请书”即可。正文。写明投标的......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是不可以确权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必须是判决生效后。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


·什么书证是直接证据
      什么书证是直接证据??说到证据,相信您都不陌生吧,证据是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这两大类中又很很多小的分类,书证也是一种常见的证据。那么......


·苏州新区他项权证注销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新区他项权证注销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向银行进行房屋贷款的话,那么需要提供一定的抵押,抵押之后会发放一定的证明来......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司法鉴定轻伤等级分类有哪些?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遇到不测以后,如何确定损伤等级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在这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司法鉴定损伤等级分类有哪些,以及标准是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