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花了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花了怎么办?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法院会比较偏袒女方的。如果你们双方对财产的协议不成,就根据具体情况分割。首先是区分共同财产,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注意: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当中的分配并不取决与一方的花费大小。财产的分配原则主要依据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主张男女平等公平公正。对于一方在婚前的个人收入即属于个人财产由一方所持有,夫妻财产保存超过八年时间的即视作共同财产。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破产清算公司注册手续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公司注册手续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破产清算公司注册手续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含三代吗
      您都知道亲戚是什么意思,亲戚的远近要靠血缘关系来定,那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含三代吗?您是否了解关于旁系血亲的相关知识呢?三代以内的血亲是多远......


·右转弯闯红灯扣几分,相关规定有哪些?
      右转弯闯红灯扣几分,相关规定有哪些?现在新的交通法规针对驾驶员右转弯闯红灯的现象,进行了更为严厉的处罚规定,不仅有罚款处罚,还有就是扣分处罚......


·行政撤职是什么?
      行政撤职是什么?行政撤职后保留行政级别吗?一、行政撤职是什么?关于撤职,当然是撤销当前的职务。撤销一两个职务一般不会影响职务工资待遇,除非......


·房子打官司期间能卖吗
      能。若房子没有被查封、扣押、冻结是可以的。法院拍卖的房屋,已经被查封,而被查封的房屋是不能私自出售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己承担。千......


·怀孕调岗申请书怎么写
      有时因为怀孕的问题,需要调动岗位,就需要写调岗申请书。1、先写标头。可以写“由于怀孕调离岗位的申请报告”或者“因怀孕调动岗位的申请”“调动岗位......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样判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


·企业改制相关规定有哪些
      企业改制相关规定有哪些?为了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许多国有企业都会选择改制。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很多,但无论哪种改制方式,企业内部必然会面临重大......


·新婚姻法房子产权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中,对于婚姻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而您最关心的,应该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有些婚房是在婚前买的,那么这类房产应该属于谁?还有房......


·一审胜诉二审能赢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