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承办人管理制度对合同承办人有何要求?

合同承办人管理制度对合同承办人有何要求?一、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合同承办部门和司法办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二、合同承办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本岗位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
  3、应了解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公司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5、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册职工,不得是临时性借聘人员
  三、合同承办人违规怎么办?
  1、对忠于职守、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合同承 办人应给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2、因合同承办人的过错,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撤销其合同承办人资格证书,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未取得《资格证书》而从事合同承办工作的,给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和承办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合同承办人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法乱纪或者因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撤销其合同承办人资格,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合同承办人与经办人有何区别?
  所谓合同承办人就是负责签订合同的人,但并不一定是合同所指的甲方、乙方。打个比方,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分别由甲公司的A和乙公司的B负责签订,则AB二人就是合同承办人。
  经办人是指一件事是由谁亲自办理的,和最终的负责人有时是不同的.可以说是事件的执行人或操作人.经办人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主管人员比较忙等原因,脱不开身,就找下级人员来代为办理(让照上级人员的致意)。
  对于公司来说,合同的签署非常重要,这涉及到公司经营管理和公司利益。所以公司有必要建立合同承办人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实施来推动合同承办人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使合同管理高效有序。并且合同承办人可以在激励机制的影响下,签署合同时为公司争取最大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债权清偿是指我国公民在申请破产以后对破产公民的财产处理分配情况,我国会在公民破产以后,对他的财产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来公平的分给所有的债......


·一、手指骨折在厂里拿基本工资吗?
      一、手指骨折在厂里拿基本工资吗?手指骨折在厂里拿基本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吗?
      一、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吗?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


·故意伤害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有多长
      故意伤害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有多长?1、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1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离婚怎么样才能分到更多财产
      离婚怎么样才能分到更多财产一、离婚怎么样才能分到更多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有借条债权人要如何讨债
      在债务人以各种方式赖账不还甚至是逃债时,讨债对于债权人来说则是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中,在此过程中,如果债权人持有一张完整有效的借条,则会省事不......


·租店面违约要找什么部门处理
      租店面违约要找什么部门处理找居委会协调,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决。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1、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多久夫妻没有性生活就可以离婚
      多久夫妻没有性生活就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缺......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