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按照法律售假药如何处罚?

按照法律售假药如何处罚?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对于销售假药的处决力度主要取决于销售所带来的影响。对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的处罚力度较轻。如果是有意为之,并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还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哪些?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婚姻法离婚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离婚的时候,难免牵扯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汽车房子之类的分配问题,这也同时涉及到我国的婚姻法,关于这些专业性......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


·劳动合同解除后保险怎么转离职后
      劳动合同解除后保险怎么转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2、专利权的......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贷款买房子流水账怎么办?
      贷款买房子流水账怎么办?这个不是必备条件,只是证明还款能力的一个要素。如果有社保卡、公积金卡等等都可以提交给银行。如果实在没有,用结婚证配......


·加班,对于现在的职场并不是什么?
      加班,对于现在的职场并不是什么怪事了,几乎每一个在大城市奔波拼搏的人都是经历过加班的。在有一些公司,加班是会付给加班者工资的,但是对于一些公......


·根据刑诉规定怀孕能否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刑诉规定怀孕能否暂予监外执行?一、根据刑诉规定怀孕能否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诉规定怀孕能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