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工资没有约定具体数额合法吗?

劳动合同工资没有约定具体数额合法吗?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将来如果再有劳动纠纷,你是难以维权的。所以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补齐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或者订立附加合同补充清楚。在目前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你要求按照offer上的标准发放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毕竟不是合法的劳动合同,你需要通过和公司努力协商,才能维护你的权利。二、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三、哪些属于工资的范围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劳动法在近几年也在不断的健全和普及,其中就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薪资等内容,如果没有写明具体的信息,如果在后续发生了纠纷事件后,也是不利于劳动者进行维权。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现在许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为了公司的利益以及发展等问题涉及到合并的情况,合并需要有合并协议,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有很......


·监视居住能否离开居所?
      一、监视居住能否离开居所?监事居住不能离开居所。根据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


·信用卡诈骗9000判多久?
      信用卡的广泛应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要做到及时还款,如果拖欠信用卡金额较大,经过银行再三催促拒绝偿还的,持卡人会被公......


·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
      虽然常见的一套房屋对应的是一个产权人,但现实中也经常出现一套房屋对应多个产权人的情况,这种情况我们将所有的产权人称之为房屋共有人。作为房屋共......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依据有哪些?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依据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了关于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领取的法律依据,其中明确的说明了劳动......


·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计算是怎么样的?
      刑法中有一些犯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是会受到罚金处罚,如开设赌场罪。我国很多人都爱赌博,经常去一些赌博场所,但对处罚是一无所知。所以,我们......


·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半夫妻在离婚事项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这种情况下,若想要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则......


·在我国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夫妻在进行离婚之后,会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国家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额社会环境,针对离婚夫妻之间财产分割容易产生纠纷的现象,制定了......


·什么是入职焦虑症,具体表现是什么?
      刚毕业的学生初入职场或从一个公司跳槽进入另一个公司的社会人士,在入职初期,往往会出现工作上的不适应,甚至心烦意乱、焦虑等不良情绪,出现这种情......


·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未成年人,以及无民事责任能力之人都是需要监护人的照料的。那么什么人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如何证明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呢?这就需要出具是法定监护人的证明......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规定内容有什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相关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加强委托司法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