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于过失性解除不用事先预告,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对劳动者的影响极大,因此,法律对过失性解除的规定也十分严格。《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实体上的问题
  
  
  由于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非常多,要求也很高,所以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败诉率非常高。企业对员工实施过失性解除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我们认为,从实体角度观察,判断的标准,其一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事实依据;其二是有否法律依据,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即为违法。
  
  
  关于事实依据,即员工存在过错的法律事实。这里要注意区分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这是客观事实;而法律事实是指有证据证明的,能被仲裁或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法律事实才是裁判的依据。但现在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单位看到客观事实了,但没有证据,到法庭没法证明,这就不是法律事实。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注意保留劳动者有过失的有效证据,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定要固定员工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
  
  
  在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中,对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要求十分严格。由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对职工来说意义重大,所以只有在明确表示在工作中有所过失,并且用人单位也掌握了相关的证据资料的前提下才能够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大学生网贷逾期怎么办
      大学生网贷逾期怎么办一、网贷逾期的后果(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一、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我国工伤鉴定6级赔偿多少
      虽然工伤鉴定有轻有重,但是,不管鉴定的结果是多少级,用人单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金额。这在我国的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劳动者们一定要知道......


·公民如何应对非法搜查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非法搜查现象。某学校保卫处为寻找被盗物品,由几名女教师对该校某班女生逐一搜身。当时无一女生进行违抗,事后方知自身权益受......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刑事自诉是我国法院诉讼的一种,刑事自诉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和法......


·女方无过错起诉离婚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夫妻关系不合,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如男方有过错,重婚或有外遇的情况,女方需要起诉离婚,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女方无......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新买的房子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新买的房子,如果是全款买的,是可以做抵押贷款,贷款买的则不行。办理抵押贷款,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必须满......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1、婚内养小三生孩子不一定是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重婚有两种情况:(1)法律上重婚......


·超期羁押不批捕也不变更措施可以上诉吗?
      一、超期羁押不批捕也不变更措施可以上诉吗?在超过了羁押期限的时间后还挤压嫌疑人,嫌疑人可以上诉。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