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损失不大,双方可以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自行达成赔偿。如果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书,一方反悔,那么协议书可以作废么?下面我们结合合同法有关内容给您做一个简单回答。
   一、双方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可以反悔么?
  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
  这些条件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考量:
  1、协议签订时是否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伤残等因素。
  除非受害人当时伤情显著轻微,否则遭受交通事故并造成身体损害后果,但可能构成伤残,应当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考虑的内容。
  如果考虑到了,之后发生问题将不可诉;反之可诉。
  2、协议约定的赔偿款是否考虑到以后可能出现的新伤情。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避免以后和受害人再发生赔偿纠纷,往往会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放宽赔偿标准,或者另行给付一次性后续赔偿款。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应认为受害人已对今后发生的因素有了充分考虑,当事人一旦达成合意,即认为愿意接受这种“利益与风险共存”的情况,之后不得反悔;反之,可以再次起诉赔偿遗漏的项目。
  3、协议签订者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
  这可以从当事人的认知程度、职业技能,以及是否被误导、利用等方面判断。
  4、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
  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应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
  原则上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签订赔偿协议后的法律关系转变
  当事人双方就侵权损害赔偿自行达成一致协议,应视为双方以协议排除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之适用,双方因协商而达成协议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使原有的赔偿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因此,当事人双方一旦就赔偿问题依法达成协议,双方之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再受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而是基于合同关系形成的合同之债,由合同法予以调整。对于不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如不履行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赔偿协议已履行完毕,那么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
  对于赔偿不足的,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协议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也就是说,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并且这种利益差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协议。
  原则上,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一旦签署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就意味着赔偿关系生效,责任方就要按照约定给与赔偿。在现实操作中也允许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取消协议,就是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所以双方应该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尽量不要反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在生活中,有的人以为分居达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动离婚,其实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那么,法律是否规定了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有什么病的人可以监外执行
      有什么病的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欠债和负债的意思区别
      负债和欠债的区别在于,负债属于资产,可以通过负债融资的资产让自己的赚钱速度更快。欠债则是属于单纯的不还钱。《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


·一、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赔偿吗?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有责任的需要赔偿处理,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但工伤保险不再赔偿工伤医......


·老公外面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
      老公外面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


·刑事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


·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有哪些
      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有哪些?医疗事故协商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多久一、交通肇事拘留多久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股东可以单方面退出要出钱吗
      不能。公司的股东是不能单方要求退出股东或股份的,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从而实现退出该公司股东身份的目的。依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