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家庭装修欺诈应当给予双倍赔偿吗?

一、家庭装修欺诈应当给予双倍赔偿吗?从法律规定方面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装修者是消费者,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因此住宅装修也是一种消费行为,也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有关双倍赔偿的相关规定。从立法精神方面看确立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立法原意是:第一充分反映社会各界强烈要求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制裁的呼声,充分体现对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的政策;第二有利于鼓励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第三有利于预防和打击违法经营者,具有惩戒功能;第四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是人民群众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有利武器。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创了我国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的立法先河。在传统的民法理论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也就是实际损失有多大,就给予多大的赔偿。而惩罚性赔偿则不仅要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还应赔偿一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其他费用。这对受害人具有充分弥补损失的作用,对于侵害人则具有惩戒功能。1999年的民法典的规定进一步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合同责任只在于填补损失而不在于惩罚的理念。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已经确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具体化,适用于商品房买卖领域中,当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出现恶意违约和欺诈时,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是企业建立诚实信用制度的必要手段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北京家居、建材行业的经营总量已突破360亿元人民币。巨大的商机背后如果没有附之以必要的诚实信用制度建设,那么恶意欺诈假冒伪劣甚至犯罪活动必然层出不穷。当前一系列企业失信于消费者的事件,即让人触目惊心,又令国民对社会充满“整体信用危机感”。企业缺少信用保证已经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企业诚信的丧失,严重阻碍了中国民众对消费的信心,已经成为遏制经济发展的“败血症”,正在无情地吞噬着健康运行的市场经济的“躯体”。如果对装修行业中的恶意欺诈、假冒伪劣、背信弃义的做法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不善于运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实施重罚,那么一个装修企业信用链条的断裂,将会给全部正常运行的装修领域信用链条带来巨大的破坏作用。因此当我国诚实信用的理念被还不太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所抛弃时,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就应该迸发出本身固有的震慑力,使违法企业因惧怕重罚而得到矫治。综上所述,如果是消费者与提供者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如果有欺诈的行为,是应该要遵守法律实行双倍赔偿的规定。家庭装修,雇主是消费者,家装公司则属于产品提供商,他们之间存在消费与生存的行为,也是属于法律的规定范围,也是要遵守该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意与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
      无意与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无意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在于当事人主观意图,是否是故意还是过失,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


·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就离婚诉讼来看,这其实就是要打离婚官司了,而在具体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事项小心注意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


·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赔偿怎么算的?
      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赔偿怎么算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3年高空坠物一楼免责吗?
      虽然现代建设设施已经很完善,但是身边还是常常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当这些不可避免的事情发生时,还是要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的。高空坠物对人身造成的伤......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


·交通事故误工费包含哪些部分?
      交通事故误工费包含哪些部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


·轻微伤害赔偿多少钱
      轻微伤害赔偿多少钱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一、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1、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


·不服仲裁劳动关系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不服仲裁劳动关系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正2001)14号)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


·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是什么?
      1.违背“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要收费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户”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