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社保省内异地转移流程?

一、社保省内异地转移流程有哪些1、参保人在新工作地参保后,可以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2、在员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将员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这样一来,你在原参保地缴的养老保险费用,就转到新参保地去了。3、之后,当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在最终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请养老待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养老金。二、社保省内转移需要提供的材料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三、扩展资料:按照国家的规定,男的满50岁,女的满40岁,换城市工作不能在新的城市建立社保账户,只能建立临时账户,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转移到新的城市。所以,不要觉得换城市工作,就一定要把社保转移到新的城市,首先你一定确定你退休的是要在哪个城市退休。其次,要考虑到自己的年龄,社保不是你想转移就能转移滴。在五险一金的异地转移中,真正变动的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因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而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需要员工自己缴费,所以如果发生工伤和生育时单位没有给员工交这两项社保,员工就不能享受社保基金支付的待遇。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自身的社保在省内进行转移的,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对原有的社保进行相应的合并,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转移到新的劳动单位的所在地进行相应的缴纳。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新的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缴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协议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协议收费标准是多少钱?不需要收费,离婚协议是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


·珠海社会抚养费罚款标准是什么?
      我国近几十年一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个政策很好的控制了我国的人口增长,控制了过度增长的人口,而近几年计划生育有了很大的变化,国家提倡一对夫妻......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可到单位所属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散,应与职工解除合同并......


·实施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
      实施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网络诈骗近几年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视线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便利进行诈骗,使许多人遭受到经济损失。网络诈骗达到一......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当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如果是由于经济困难,可由物抵充抚养费,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


·寻衅滋事至人轻伤二级有谅解书可以取保候审吗?
      为了维护我国的社会治安,一些不构成刑法犯罪的违法行为被治安管理条例收录其中,其中寻衅滋事是我国治安管理过程中发生最多的违法行为,常常致人轻伤......


·对于欠钱不还无赖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无赖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无赖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


·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
      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一、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


·合同到期不续自愿离职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合同到期不续自愿离职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到期了,涉及到不续合同的话,我们可能会自愿选择离职,那么合同......


·公司哪几种员工不能辞退2023
      公司哪几种员工不能辞退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


·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