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有的夫妻离婚的时候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有的夫妻离婚的时候,已经商议好一方抚养孩子一方给抚养费,或者是通过法院的判决决定了谁来给抚养费,可是会出现抵赖的情况,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那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我国的《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双方离婚以后,那么必须有一方是抚养子女,一方必须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全部的费用,负担时间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达成或者是法院判决。如果孩子的抚养费不能得到预期的数目或者不给可以通过以下办法:1. 夫妻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通过和平的方式进行协商来解决。2. 协商不了就走法院的程序进行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最主要的两种解决途径。抚养费是必须定期支付的,那么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的支付,如果一方没什么经济收入的可以用一些财务来折抵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就可以拿《离婚协议》来向另一方要抚养费叫他履行义务,也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上法院起诉,除了这个离婚协议之外,要是法院判决离婚,那么其中肯定有关于孩子抚养费的相关判决,如果一方拒绝执行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可以重新到法院起诉,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支付抚养费一方有疾病或者其他的重大情况导致无法支付抚养费,那么可以减少抚养费数额,或者到法院进行合理的判决。当然,如何解决还要根据具体的离婚情况和实际的情况来断定,按照规定,一方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一定得支付抚养费,这是义务也是作为父母的责任,那么也希望作为父母的不要因为离婚而牵扯到孩子的未来和健康的成长,这样就得不偿失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很多离婚事件都是因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一定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义务也是作为一名父母应尽的责任,现在的离婚事件很频繁,其中闹得最厉害的莫过于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很多朋友都咨询离婚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的问题,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即使是离婚了也要对孩子负责,孩子是无辜的,一切都要以孩子为中心,切不可为了抚养费的问题闹的你死我活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申请逮捕规定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申请逮捕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
      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什么意思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是监狱改造4个月,但是会有6个月的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


·辞职报告需要注意什么格式?
      辞职报告需要注意什么格式?一、辞职报告需要注意什么格式1、辞职报告的写法有讲究。首先,写辞职报告并不是写辞职申请,申请是要双方达成一致才......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随着近年来,我国对于广大人民普法力度的增加,我们对于民法并不陌生,民法为了保障民生而制定的一项基本法则。在我国......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一、经营质押合同的内容1、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


·司法强拆下什么通知
      强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


·在保证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正常的成长需求的情况下考
      在保证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正常的成长需求的情况下考虑超生的事情才是为人父母比较合理的做法,如果超生只会让整个家庭生活更加拮据,将来甚至有可能都......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


·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协议书如何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想要协议轮流抚养子女,首先需要满足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法院的可行准许。在一定程度上,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


·派遣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的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随后便有了劳务派遣制度。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单位的数量更是大幅增加,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