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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

在离婚后,在分割财产方面首先要分清楚什么是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前的财产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参与分割。而对于婚后取得的,即使是登记在个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在离婚后,当然可以进行分割。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是由那一方抚养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该要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最直接的方式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而在原夫妻双方协商离婚的情况下。一定也会协议子女的抚养的义务问题。可以由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每月支付一定费用的抚养费。也可以协议将应取得的分割财产作为抚养的全部或者是一部分。比如,房子作为原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双方理应分割房子,当由于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未能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将本应该分得的房子财产部分作为抚养费,而将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但除此之外,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的其他重大支出仍然负有责任,比如参加补习、出国、重大疾病等。那么对于成年子女在其父母离婚后呢?如果,夫妻双在子女成年之前都尽到了抚养责任,那么在原夫妻双方离婚后,原则上是按夫妻双方来进行分割的。但如果子女还未能生活独立,抚养子女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在子女未成年前,原夫妻双方由于分居等其他因素,原夫妻双方有一方未尽到抚养子女的原则的话,那么在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也应该顾及当时抚养一方的付出,在财产分割上对其进行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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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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