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酒驾驶逃逸怎么处罚

作为日常生活中沟通情感必不可少的存在,常常会在
  各种场合中用到,因此有的人难以控制酒量所以醉酒的情况时常出现,而醉酒状态下开车的情况也极容易出现。因为没有陪同或者陪同的人没有提醒,醉酒状态开车的情况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逃脱责任。有的人认为自己酒醒不会负责任,事实上,即使是酒醒的状态下因担心追责而逃跑仍然会被人定位交通就加肇事逃逸。同理可得,在醉酒状态,如果担心自己会被追责,进而选择驾车逃逸,最终的结果是任然会被认定为醉驾肇事逃逸,处罚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关于,醉驾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呢?醉酒驾驶逃逸怎么处罚酒驾肇事逃逸适用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醉驾则是受行政法的调整。所以酒驾肇事逃逸的处罚会比醉驾轻。从名称的构成上来看,酒驾肇事逃逸是酒驾肇事之后再逃逸,所以这是两个行为,因此它的处罚会比酒驾肇事更重。当然在刑法的解释中对醉驾肇事逃逸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刑法》中的相关条文对其做出了规定醉驾肇事逃逸是要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基准刑。如果犯罪人有自首情节的话会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如果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人士不会纳入处罚范围的,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你追我赶地驾驶机动车,具有比赛性质的那种,就属于情节非常恶劣了。还有一种情况,在道路上正常驾驶机动车,如果是醉驾的话,那就要被有关部门拘役并且还要被判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下面对比醉驾逃逸和交通肇事逃逸处罚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1、从定义上来说,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来说量刑比醉驾肇事逃逸处罚要轻些,即使致人死亡,在以往地司法判例中最高的刑罚是来说的话为有期徒刑15年。但是仍然存在着加重的情形,比如说一旦出现了酒驾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法院有可能用处,比价两者的最高刑,我们不难发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高刑罚更高,因为已经达到了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2、醉驾肇事逃逸处罚。在刑法有关条文中对构成醉驾肇事逃逸在醉酒驾驶上增加了附加条件。假定被告人醉酒驾驶,在前述情况下造成一死一伤,极有可能会被法院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那么等待被告人的将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3,醉酒驾驶并逃逸,在实践中往往要分具体的情况,有可能定交通肇事罪,另一种可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同时,根据《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知道自己已经饮酒并且处于醉驾的情况下还不遵守交通规则,明知自得行为会违法,会严重的威胁到公共安全还酒后驾车。则说明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常大的恶意。其行为相当于是拿着一把可以随时砍人的刀,放任他人的安全,因此危险性极大,而最终会被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后,如果还没有收集足够证据的,检察院应该作出撤诉的决定,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依据《......


·身患重病法院能否做出暂予监外执行
      身患重病法院能否做出暂予监外执行?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特别关注:(1)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一、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工资么?法院可以冻结、提取债务人工资,但因保留生活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


·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还有效吗?合同的签订是基于合同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中的条款都体现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的一个......


·信用卡诈骗180万该怎么量刑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中的一种,而实践中不管是对这样的行为定罪还是处罚,都是需要充分考虑到实际诈骗所得的数额,针对不同的数额具体对行为人的......


·怎么样算近亲结婚,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
      说起近亲结婚,相信您在生活中都听说过。其实近亲结婚主要存在于解放前的时期,如今在我国偏远山村或一些民风保守的村庄,可能还会村庄近亲结婚的情况......


·如何才能安全购买动迁房?
      如何才能安全购买动迁房?一、如何才能安全购买动迁房?动迁安置房屋毕竟要满三年才能过户,时间跨度比较长,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与购买普通房屋相比......


·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
      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一、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就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公益诉讼。国务院2005年12月通过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材料合同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


·自愿放弃抚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自愿放弃抚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离婚时既有为了抚养权争夺的不可开交的案例,也有为了各种原因放弃抚养权的案例。不管是逼不得已或是根本......


·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一、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对于垄断的行为只要经营者之间串通投标就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