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一、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的。合同是需要双方签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二、相关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信件、数据电文形式合同和网络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签订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缔约过失责任。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
  
  四、签订合同的后果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
  
  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
  
  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
  
  可见,合同的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仅表现合同订立过程结束时的一种静态状态。
  
  我们在生活中或者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双方签订合同的情况。一般的合同都是采用纸质版,这需要在双方均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签署,双方需要签字或者盖章。但是有些行业的合同采用的是电子版本,这就需要双方在电子合同之前签订合同确立书,这个过程也是需要双方签字,签字后代表合同生效。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投标人在进行招标投标的时候,会给招标人一定的保证金,被称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是暂时放置在招标人手中,等到投标结束以后,会将投标保证金退......


·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婚姻无效吗?
      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婚姻无效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要什么资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


·民法总则隐私权的法条有哪些?
      民法总则隐私权的法条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当今数字化发展飞速的形态之下,一方面使得人们......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
      委托出版合同作品署名怎么写?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


·非因工负伤和工伤离职待遇一样吗
      非因工负伤和工伤离职待遇一样吗一、非因工负伤和工伤离职待遇一样吗?非因工负伤和工伤离职待遇是不一样的,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非婚生子女医疗费是由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们进行起诉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进行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申请的有效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且诉讼前和诉讼中申请是不一样的。那么,起诉离婚财产......


·公证以后的遗嘱能修改吗?
      公证以后的遗嘱能修改吗?一、公证以后的遗嘱能修改吗?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


·上市公司公司法中的法条是什么?
      上市公司公司法中的法条是什么公司如果上市以后,股票就可以在证券市场发行,所有的股民都可以投资该公司的股票,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公司上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