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能扣车?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能扣车?
  
  1、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受害方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由法院对车辆进行查封或扣押,这时如果车主提供担保,也可以将车辆开走,以免产生营运损失。
  
  2、交警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
  
  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交警随意扣车的权利。只有在需要对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等取证工作时才可以暂扣车辆,而不能以司机可能逃跑等理由扣留机动车。
  
  二、公安机关能扣车辆多久?
  
  根据目前最新规定,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其中6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如果交警超过上述期限扣车,即为违法扣留。
  
  三、事故车辆被扣期限超过法定期限,如何处理?
  
  车主或管理人首先应保存好扣车凭证,超过法定扣车期限后,可以书面函告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放行,若不成的,则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书面投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扣车辆有损坏的,可要求国家赔偿。
  
  四、公安机关有权扣车的其他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情形,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有权扣车:
  
  (1)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
  
  (6)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7)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带头盔的;
  
  (8)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9)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10)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行驶合法凭证的;
  
  (11)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
  
  (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13)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五、如果车辆被扣押,停车费由谁出?
  
  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遗憾的是现实中不少地方仍然在收取停车费,这就需要每个人据理力争,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激活相应的法条,维护自己的权利。请记住一句法谚: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权利从来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如果遇到事故车辆被扣押的期限,超过了法定的期限,那么当事人或者车辆管理人是可以选择保留好当时扣押车辆时,有关部门开具的车辆扣押凭证,同时向扣押的公安部门申请放行车辆,如果没有结果的话,那么是可以向上一级的有关部门做出申诉请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一般来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周转的情况,故而是需要采取一些办法进行融资的。企业法人从事......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起诉?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起诉?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法院二审中,有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这两种文书出现,很多人对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不是很清楚,就认为二审代理词......


·赌博2023元关多久时间?
      一、赌博2000元关多久时间?处十天至十五拘留,不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下不追究法律责任,构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


·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一、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鉴定鉴定之后的伤残等级确定,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


·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
      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在我们国家土地的使用用途和年限都是有限制的,比如商业性用房、住宅用地、建筑用地等这些用地都是有严格的使用年限的,......


·公司不交社保给可以吗?
      不可以。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


·一、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合理吗?
      一、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合理吗?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并不合理。我国《婚姻法》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青春费也不属于精神......


·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
      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


·怎么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书
      怎么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书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如果生育的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这个时候也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