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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特点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特点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2、国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3、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所有财产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土地使用者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7、铁路、公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土地。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3、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由于大多数人选择外出工作,家里老人由于年纪过大,已经不能承担过重的劳务活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的土地荒废或者是弃用。那么对于这些土地怎样处理等问题,也就涉及到文章的知识要点,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简单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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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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