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可以建什么材料需要哪些?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可以建什么材料需要哪些?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可以建什么材料需要哪些?
  
  不管是建设什么都是要合法,要有政府的文件才可以进行建设;
  
  所需材料有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宗地界址图、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契税缴讫凭证、土地审批单、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所需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土地征用经
  
  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所需材料]
  
  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贷款(抵押)合同;
  
  土地评估(备案);协办函(国土分局)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申办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相关内容);负责用地预审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作为报批必备件;市、县级项目,一般在进行预审现场踏勘时,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提供)。
  
  3、城市(村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蓝线或红线图)。
  
  4、建设用地单位向有权批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5、审批类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效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核准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告知书和拟报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备案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
  
  列入已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有关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及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修改规划听证会相关材料和听证会纪要。
  
  7、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应提交的其它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
  
  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分期办理用地预审。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土地的管控是特别严格的,在土地上面建设任何的东西都是必须要有政府的批文,不然这些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前提还必须要取得政府给分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只有自己真正的拥有土地,那么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多年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多年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公民获得法律援助,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提供法律帮助;二是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


·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时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的清楚、简要的表述,请求专利行政部门予以保护的范围。在制作权利要求书时应遵......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一、定义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我们知道,自然人和单位是较为常见的两大犯罪主体,故而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及法律工作者,了解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是十分......


·合同签订地点写哪一方才是有效的?
      合同签订地点写哪一方才是有效的?鉴订地点写哪一方是需要由双方来约定才会有效;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赔偿1、若是同等责任,且致人死亡,则可能不构成犯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模板是怎样的?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模板是怎样的?股东会决议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


·土地承包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土地承包合同违约如何赔偿?土地承包合同违约的赔偿是基于不同的违约情况而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