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申请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申请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二、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1、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综上所述,现在不少人离婚都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涉及到民事诉讼,原告需要在起诉的时候缴纳一笔费用。不涉及财产分割的话,费用比较少,每件仅不到三百元。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比例收取。等判决结束后,应该由败诉方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一、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料有哪些?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合同......


·国家赔偿法6个月内有什么规定?
      国家赔偿法自六个月内的相关的规定就是时效中止的规定。国家的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请求赔偿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行使赔偿请求权的......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


·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能力是什么?
      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能力是什么法律关系就是人们的社会关系在法律的调整下产生的一系列反应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


·一、醉驾交警多长时间掉消驾照?
      一、醉驾交警多长时间掉消驾照?醉驾交警立刻就会掉消驾照,吊销主要是针对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情况。撤销主要是业务程序过程中的不......


·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一、如果证明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很充分,可以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多分,二、净身出户在现实中很少,法官的审判思维一般是利益均衡,不可......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一、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章程范本需要多少股东同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金的程序: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


·他项权证注销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房屋他项权是有时间期限的,一般期限和房子的贷款期限相似。那么关于他项权证注销费用是怎么样的?他项权证是购买房子的时候,银行要求贷款的人办理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什么诉讼?
      当代社会,对于普通的赔偿您都是比较清楚了解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我们的利益,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实际上......


·一、房屋租赁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哪些?(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


·烟台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烟台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