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肯定会涉及到一个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

夫妻离婚肯定会涉及到一个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一个问题,那么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的时间里,那只要一方或者是双方的情况以及一些抚养的能力发生了比较大的一个变化的话,那么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的一个抚养权的要求。那么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话一般都会先由双方来进行协商,然后确定。如果协商没有成功的话,那就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来变更判决。首先,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当然可以。在我国的有关规定的第十六条规定,有这样写道: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话,只要有下列的任意条件之一的话,那么人民法院都会给予支持的。第一,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得了一些比较严重的疾病或者是因为伤残,没有办法继续抚养子女了,那么这时候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因为一方患病或者是伤残必然会影响到对孩子的一些照料或者是教育,那么从孩子成长的出发,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的话,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一个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要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角度来看待。第二,如果有子女的抚养权的一方在跟子女一同生活的时候并没有尽到自己的抚养的义务或者是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话,又或者是对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么一个情况下,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一些不利的影响,那么这时候也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因为有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争夺抚养权并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而是为了在财产分割的时候达到一些报复的目的。那么目的一旦达到了之后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了,不履行自己的一个抚养的义务,有的甚至还会对孩子进行打骂,或者是虐待,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那就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第三,在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话也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因为在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属于限制行为的能力人,那么也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一些民事的行为活动。那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的抚养的归属权,这时候应该听取孩子的意见。然而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满十岁,但是过了几年已经过了十岁。以后如果孩子明确地表示自己更愿意跟另一方一起生活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一个抚养权。第四,如果有一些其他的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话,那么这个的话是属于一个兜底的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的解释的时候考虑不到的问题,那司法解释就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的裁量权,所以在这里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那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于客观的一个情况,或者是主观的一个认识来判断究竟要不要变更孩子的一个抚养权,所以综上所述的话,我们可以知道只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如果存在了上诉情况的任何一种情况之一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去申请变更孩子的一个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公民在申请个人知识产权专利的时候,国家并不是免费的进行登记的,根据申请的不同的知识产权专利,需要向国家交......


·法律规定商标抢注会被判刑吗?
      商标抢注会被判刑吗?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构成寻衅滋事好取保吗?
      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后,看热闹是很多人的心态,其中有的人在事故现场起哄,影响交通秩序。这样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当事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对涉......


·投标保证金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交多少,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投标保证金具体应交多少?(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


·因确诊为肺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怎么计算补偿金?
      因确诊为肺炎被公司违法辞退的怎么计算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吗?
      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吗?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的,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主体,就看合同如何约定二......


·寻衅滋事罪如何判刑处罚
      寻衅滋事罪可以说是从之前的口袋罪中演变而来的,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犯罪,但法律中要求对于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的,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


·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浙江残疾赔偿金标准是多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和小三要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和小三要孩子是重婚罪吗?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


·有效自书遗嘱的条件包括什么
      有效自书遗嘱的条件包括什么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退回继续侦查时间是多久?
      一、退回继续侦查时间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