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局提出打压恶意抢注的新举措有什么?

商标局将有新举措目前商标局计划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关口前移,从注册、异议等环节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从严从快审理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案件;二是研究确定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确定相应保护范围和法律适用方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六种突出的恶意抢注表现形式进行定点突破;四是建立恶意注册嫌疑人名单数据库。虽然我国商标是采用自愿注册制度,是否注册,自愿选择,但《商标法》也规定了不得恶意抢注商标。目前通过商标战略来打造自主品牌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因为通过商标注册,不仅可以创立品牌,还能将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可以通过转让,或者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因此恶意的商标抢注行为,对企业而言,往往会损害了被抢注企业的经济利益。在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及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得到关注的今天,如何根治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无疑是当务之急。商标局的工作重心要向监督管理、保护转变,更加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只是开始,商标管理改革必须紧跟其上。他认为,在推进商标改革的道路上,除了要敢于“放”、做“减法”之外,同样需要在加强“管”、做“加法”方面争取新突破。法律对恶意行为的惩治2016年10月30日,在政府文件《商标局召开异议工作会确保“又好又快”地做好异议工作》中明确指出将对恶意抢注、恶意异议等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纳入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异议程序打击恶意行为的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的商标局对于恶意抢注的问题非常重视,对于恶意抢注行为是有着黑名单的制度规定,并且如果我们陷入了恶意抢注的案件当中我们是可以向当地的商标局进行解决。商标局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我们国家市场的安全,维护我们广大商家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规定打群架拘留多少天?
      在我国规定打群架拘留多少天?这个要根据被打者的受伤程度:如果是轻微伤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哪些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


·应该怎样索要孩子抚养费
      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并不能因为解除了婚姻关系的,就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虽然不能实际抚养孩子长大,但却可以支付抚养费。不过要是......


·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非职务作品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必须以要对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认定,特别是由于非职务作品是不以履行法人或其他组织......


·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


·欠钱不还被警察抓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警察抓走了怎么办?可以申请担保,否则被抓的行为人就只能在拘留时间届满之后才能出来。公安机关抓捕其只是为了协助调查。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偿......


·商标权续展时间有什么样的要求
      商标权续展时间有什么样的要求一、商标权续展时间有什么样的要求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有没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有没有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


·取保候审一年后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吗?监视居住期间不可以去外地,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天灾人祸,有时候是人类自身无法避免的事情。譬如在工作中受伤,也是无法预测的。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首要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完......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关于减刑,针对的往往是符合条件的,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而在具体服刑过程中,要是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则就有机会减刑。那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