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未作限定。笔者认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定》第七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笔者认为,为保护债务人利益,对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应从严掌握,一般因债务人人数众多或债务人住所地不明的,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又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公告形式。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债权转让通知作为对事实的通知,即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从常理而言,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依据日本民法学界的观点,债权转让发生前的预先通知不具通知的效力,因为此时债权转让是否发生尚不明确,如承认此通知的效力,难免会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前,向债务人作出债权转让通知的,此后订立债权转让契约进行债权转让的,仍需再次作出债权转让通知,否则债权转让对于债务人不产生效力。但是,债权转让合同与债权所得以产生的基础合同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债权转让的通知尽管不得早于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但就推动促进债权的流转而言,债权转让的通知未必不可早于债权基础合同签订的时间,债权转让通知作出时并不需要通知转让的债权已实际产生,只要通知包含将以后产生的债权进行让与的旨意即可,就将来发生的债权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将该将来发生的债权进行让与的旨意通知债务人应当是有效的债权转让通知,将来债权实际发生时,无须再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综上所述,债权的转让其中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所以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的交易要明确,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通知可以由书面形式,也可以由口头形式来转让,通知时间,一般在转让的这个动作开始时就应该及时通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二审刑事案件抗诉受害人陈诉词应该怎么写?
      一、二审刑事案件抗诉受害人陈诉词应该怎么写?二审刑事案件抗诉受害人陈诉词的书写是首部要求居中写明标题、正文。要求写明:第一,请求抗诉的起因,......


·酒驾后车子上高速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宅基地征收,钱归我还是村委会?
      一、宅基地征收,钱归我还是村委会?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


·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
      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一、起诉无还款时间的借条的有效期为几年?起诉无还款的借条一般有效期就是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


·哪种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不补偿
      哪种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不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商标被侵权,应在哪里起诉?
      商标被侵权,应在哪里起诉?(一)级别管辖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


·绑架罪既遂的前提是什么?
      绑架罪既遂的前提是什么?绑架罪既遂的前提是他人已经被绑架,绑架罪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犯罪。其他犯罪一般都是要求只要有实施行为就构成此罪了,而有些......


·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刑事诉讼法侦查终止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侦查终止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