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追肇事逃逸致死后续应该怎样处罚

追肇事逃逸致死后续应该怎样处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意见稿还明确3种伤人事故可以快速处理。三、责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利用小车代步是当今社会最为常见的方式,由于驾驶不慎撞到路人,或者是违法道路安全法饮酒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按照规定是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对于不想承担责任的驾驶人员,其构成了肇事逃逸罪,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情节严重及无力赔偿金额数量衡
      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情节严重及无力赔偿金额数量衡量是否达到坐牢量刑情况。如果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程度,且造成直接损失后的无力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类别?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类别?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金融管理类别,《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


·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企业注册资本和股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注册资本是由最初的......


·起诉离婚律师费用多少钱?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离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有的可以协议离婚,但是有的夫妻因为财产的分割或者是孩子的抚养等问题打不成一致就会选择诉讼......


·醉驾新规、标准是什么?
      醉驾新规、标准是什么?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新婚姻法个人财产分割死亡一方如何分配?
      很大一部分人在结婚之前都有个人的一些财产,是房子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资产,以前的民法典经过一段时间后会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共同财产也是平均分......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一、反担保定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关于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1)申请人一般须为两人以上。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申请书,表明两人愿意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


·刑事案件委托一定需要批捕证吗
      一、刑事案件委托一定需要批捕证吗刑事案件委托并不需要批捕证,刑事案件报检察院是不一定会被批捕的,批捕也是需要有条件才能进行;按照《刑事诉讼法......


·民法总则人格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总则人格权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人格权是如何规定的?目前《民法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