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规定
按照规定,司法鉴定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服务,强行收费。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委托事项既提供鉴定咨询又进行鉴定的,只能收取鉴定费 ,不得收取咨询费。
遇有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鉴定事项,双方协商,可在原鉴定收费最高标准上上浮30%收费。司法鉴定机构在其核定的业务范围鉴定,如确需咨询有关专家意见的,经委托人同意,专家劳务费按照《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有关规定计算收取。司法鉴定收费及代委托方支付的各种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收取,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向委托方收取任何费用。
司法鉴定人在提供鉴定服务过程中,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不属于司法鉴定收费。具体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向当事人代为收取并交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不得再以此为由向当事人重复收费。
二、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法医类鉴定:
(一)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 700-800元/例
备注:
1、收费标准中包含司法鉴定的依法受理、实施、出具鉴定文书等费用;但不包含医疗机构收取的特殊项目检查(检验)费用;
2、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第107号令公布)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其中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应当按照价格部门规定的低限标准收费;其余鉴定可以在价格部门规定幅度内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方根据鉴定专家人数和职称高低、鉴定难度、鉴定时限、成本开支等因素商定(其中专家劳务费可以参照高级职称50元/人次或200元/人天,中级职称40元/人次或150元/人天,中级以下职称30元/人次或120元/人天计算收取)
(2)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700-900元/例
(3)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500-700元/项
(4)性功能鉴定 800元/例
(5)医疗纠纷鉴定 2500-3000元/例
(6)活体年龄鉴定 700元/例
(7)劳动能力评定 500-600元/例
(8)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800-1000元/例
(9)医疗费审查和续医费鉴定 800-1000元/例
(10)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300-500元/例
(11)活体检验照相 60元/人
(二)法医病理鉴定
(1)致伤(死)物认定 800-1000元/例 涉及开棺验尸、尸体解剖的,可以通过协议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2)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 800-1200元/例
(3)死亡原因鉴定 1200-1500元/例
(4)死亡方式鉴定 1500-2000元/例
(5)死亡时间推定 1200-1500元/例
(6)死后个体识别 2000元/具 指通过对毛发、精斑、唾液、血痕、骨质等验材进行个体识别鉴定。其余同上
(7)病理组织切片检查与鉴定 50元/片
(8)尸体检验照相 80元/具 包括照片
(三)法医精神病鉴定
(1)法定能力鉴定 1200元/例 与上述“法医临床鉴定”备注内容相同
(2)精神损伤程度鉴定 2000元/例
(四)法医物证鉴定
(1)颅骨复原像 3000元/具 同上
(2)颅像重合 2500元/人次
(3)亲子鉴定 1500元/一份检材 使用DNA方法,其余同上
(4)性别鉴定 1000元/例 同上
(5)种族和种属鉴定 1800元/例
(6)个体识别 2000元/例 指通过对毛发、精斑、唾液、血痕、骨质等验材进行个体识别鉴定。
(五)法医毒物鉴定
(1) 定性毒物分析鉴定 800元/检材 与上述“法医临床鉴定”备注内容相同
(2)定量毒物分析鉴定 800元/检材
(3)不明方向毒物分析鉴定 800-1000元/检材
物证类鉴定:
(一)文书物证鉴定
(1) 笔迹鉴定 800元/例
(2)印章印文鉴定 800元/例
(3)印刷文书鉴定 800元/例
(4)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1500-2000元/例
(二)痕迹文书鉴定
(1) 指纹鉴定 1200元/例
(2)足迹鉴定 1200元/例
(3)工具痕迹鉴定 1200元/例
(4)枪弹痕迹鉴定 1500元/例
(5)车辆事故痕迹鉴定 1800元/例
(6)其他痕迹鉴定 1200元/例
(三)微量物证鉴定
(1)定性分析 600-1000元/一份检材.项
(2)定量分析 800-1200元/一份检材.项
声像资料鉴定:
(1)声像资料鉴定 录像制品鉴定 1200元/例
(2)录音制品鉴定 1000元/例
(3)磁盘、光盘鉴定 700元/例
(4)图片鉴定 500元/例
其他:
(一)工本费 司法鉴定文书工本费 中文本不超过10元/份;译文本不超过40元/份 向委托人提交的中文司法鉴定文书一套(一式三份)免收。如果委托方需要增加份数或需要提供外文译本的,可以另加收此费
(二)咨询费 咨询专家 20-30元/小时人 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另按每份不超过20元收取。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委托事项既提供专家咨询又进行鉴定的,只能收取鉴定费,不得收取咨询费
(三)其他司法鉴定收费
其他司法鉴定是指2005年10月1日以前,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除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类资料鉴定以外的鉴定
(1)建筑工程鉴定
(2)产品质量监督鉴定
(3)资产评估鉴定
(4)房屋安全鉴定
(5)土地评估鉴定
(6)计量器具检(测)定鉴定
对于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我们主要关心的应当是南京市司法机构对于司法鉴定收费的管理办法以及实施标准,能够帮助我们清晰明了的知道自己所申请的司法鉴定的费用以及更好的解决南京市人民群众遇到的对于司法相关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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