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什么?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什么?(1)当事人适格的含义,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即当事人资格。(2)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当事人适格与否,只能将当事人与具体的诉讼联系起来,看当事人与特定的诉讼标的有无直接联系。例如在甲与乙的贷款纠纷中,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乙的贷款。由于丙与甲乙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联系,丙就不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3)当事人适格与作为纯粹形式上的当事人也不同。形式上的当事人仅以原告主观上主张为准,作为原告就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请求权利保护的主体,作为被告即为被诉的主体。而当事人适格则是指对本案的诉讼标的,谁应当有权要求法院作出判决和谁应当作为被请求的相对人。然而在我国以前的民事诉讼理论中,既没有区分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的问题,又没有区分当事人和当事人适格的问题。以往民事诉讼法教科书中有关当事人概念和特征的阐述,实际上是针对适格当事人而言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原告和被告的规定,实际上也仅是指适格的当事人。再次是正确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1)为了使诉讼在适格的当事人之间进行,从而使法院的裁判具有实际意义,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来判断起诉或者应诉的当事人是否是本案的适格当事人。(2)法院裁判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化解他们之间的纠纷。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也正因为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才有必要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只要是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以该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为诉讼标的进行诉讼,一般就是适格的当事人。(3)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这些例外的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法律的规定,依法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享有管理权。例如,破产程序中的清算组、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等等。当受其管理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发生争议以后,这些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或应诉。二是在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人。在确认之诉中,对适格当事人的判断,不是看该当事人是不是该被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而是看该当事人对该争议的法律关系的解决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如在消极的确认之诉中,原告要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此时要求原告是所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此类诉讼的性质相悖的。因此通常认为,在消极的确认之诉中,原告只要对该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就可以成为适格的当事人,而被告只要与作为原告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有争议;就可以成为适格的被告。综合上面所说的,在民事诉讼当中是必须要有当事人存在的,但是对于当事人的资格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告和被告都是属于当事人的资格,所以,在写诉状的时候就要把双方的所有身份信息写清楚,这样自己才有资格去起诉或者应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购房合同纠纷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购房合同纠纷诉讼状范文怎么写?一、 购房合同纠纷诉讼状范文怎么写?原告:————住址:————电话:——————被告:——————......


·离婚时男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男人转移财产怎么办?1、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


·偷东西被拘留有案底吗
      视情况而定。盗窃金额不大的,一般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在纸质档案不会有显示,不会留有案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


·酒驾致人死亡第二天自首是怎么量刑
      酒驾致人死亡第二天自首是怎么量刑一、酒驾致人死亡第二天自首是怎么量刑自首可以在交通肇事罪量刑范围内从轻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一、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最高法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解释:征收农村集......


·申请保外就医需要交钱吗
      申请保外就医需要交钱吗一、申请保外就医需要交钱吗保外就医需要交保证金。根据《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向罪犯所在监狱交......


·江苏省农村拆迁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农村拆迁标准是怎样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


·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
      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怎么赔偿医疗事故日常生活中,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很多时候都会对患者人身造成损害,这就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


·一、受害者的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
      一、受害者的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抚恤金不是遗产,不应按照遗产进行分割,丧葬费也不应优先扣除,但可参照遗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1、抚恤金......


·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有哪些
      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有哪些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