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认定后还在住院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认定后还在住院的待遇是什么?工伤鉴定后继续住院的待遇就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准备以下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次,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生活和工作中安全始终是在第一位,但是意外的事件是不可避免的,很多从事危险性比较高的职业者,工作过程中会出现受伤的情况,普通的职工将会受到严重的身体伤害以及经济的损失,为了补偿经济上的损失,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来确保受害者的经济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无奈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无奈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一、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


·二度烫伤工伤鉴定赔偿怎么进行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些人所从事的工作的工作环境是比较辛苦的,或者在夏季进行工作的话,有的时候难免会发生烫伤这样的事情。但是不管是哪种工作,如果......


·商标故意侵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
      商标故意侵权案件的处罚是什么?商标故意侵权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啥内容 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检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啥内容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检测这样的事情是最司空见惯的了。一般一些比较规范的建筑公司,修建完成的工程质量上都不......


·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的进行判决的时候,法庭会考虑诸多的因素,因此对于孩子多大离婚判给男方的问题,法院是没有办法进行保证......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


·在物权法什么叫做遗失物?
      在物权法什么叫做遗失物?有很多人在公共场所遗失物品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遗失物品带来的麻烦与损失也是非常多的,在物权法什么叫做遗失物,法......


·购买的房子漏水能要求退房吗
      购买的房子漏水能要求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