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经营者造成他人死亡的负什么法律责任

经营者造成他人死亡的负什么法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吗?可以的。协商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协商和解的步骤:在实践中,协商和解可以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带上有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及受损失证据,找到经营者,向其负责人或者主管解决纠纷的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就会接受。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要求过高,就会要求消费者降低其要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达成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协议时,争议就解决了。经营者出售的商品,虽然不是自己生产的,但也是要对商品负责。如果给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人人身造成了什么损害的话,可以追究经营者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此时造成死亡结果的,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而实际行为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还会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一、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情形有几种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犯判判多久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犯判判多久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一、酒精含量为多少为醉驾?
      一、酒精含量为多少为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一般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第九十一条 饮......


·有传染病能行政拘留吗?
      行政处罚法当中规定了几种行政处罚的种类,对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财产类的刑罚,还有人身自由的刑罚,行政拘留就是一种较为严重的人身自由处罚,但......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吗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


·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一、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


·高空坠物孩子赔偿责任怎么分担?
      孩子本来就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是需要我们去保护的,但是现在很多家长都是在忙工作忙生意,很少人去花时间陪孩子,但是很多时候孩子的意外就是发生......


·公安抓捕检察批捕是怎样配合的?
      一、公安抓捕检察批捕是怎样配合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先批捕,后进行逮捕,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国家和社会都需要发展,而发展离不开国家建设。所以,为了国家的发展会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但是这一过程就会对人民使用的......


·城镇的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城镇的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