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所以说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就要看实际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了。
  
  按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数额标准,一种是情节标准。也就是说实际诈骗行为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符合了法定情节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此罪。另外也要注意诈骗数额和情节结合的情况下,认定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而认定构成诈骗罪,要么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要么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
  
  一、诈骗罪立案数额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立案法定情节: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1)、(2)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三、诈骗罪数额与情节结合: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介绍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网络诈骗可以说属于诈骗中的一种新类型,而一般情况下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往往都是认定为诈骗罪。当然,实际还是需要看实际的情节,因为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的诈骗类犯罪。所以,在不同的情况下对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规定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一)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申请法律援助受理多久派律师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有律师的帮助可
      申请法律援助受理多久派律师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有律师的帮助可以极大的提高胜诉的概率,但是律师的费用不低,有很多人想要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权益但......


·邮包运输保险费的责任范围产品特色
      运输保险费是办理运输保险时所缴纳的一定费用。运输保险是一种针对流通商品所提供的货物险保障。货物险的开办是为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到自然灾害......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尊敬的______先生/小姐: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


·驾驶摩托车超载如何处罚
      驾驶摩托车超载如何处罚一、驾驶摩托车超载如何处罚驾驶两轮摩托车,若是超载一人,也就是加上车主一共乘座了三人,即使车主的证件齐全,而且也都佩戴......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


·现阶段工伤的情况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工作期间中
      现阶段工伤的情况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工作期间中,面对工伤的情况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什么,也不清楚工伤鉴定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还有一种情况......


·应该如何申报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如果父母离婚子女分财产吗
      如果父母离婚子女分财产吗1、如果父母离婚,子女是不用分财产的。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


·夫妻一方重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方重婚怎么分割财产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