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什么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如何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一般土地承包中止协议书应有如下内容:
  原协议双方名称、提出中止的依据、地点、面积、补偿标准、支付条件、双方义务和权利、生效时间、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签名和日期等等。
  土地承包中止协议书 (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中止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
  二、面积:
  三、土地补偿标准: 四、土地补偿金额: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
  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
  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
  期限内全额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该地块的具体使用,若违约,违约方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张湾乡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一般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就是在以上所说的八种情况下,而书写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的内容大概是这些,当然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差异。由上所述,您可以了解到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所适用的范畴以及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的书写形式与内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委托授权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合同委托授权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合同授权委托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授权委托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相关管理规定......


·回迁合同担保借款有效吗
      其实回迁房的概念是源于拆迁,一般指发展商征收土地的时候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都是采用货币赔偿的方式,回迁户收到补偿款以后再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


·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一、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1、首先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向散布者、散布平台提出删除要求;2、向公安机关、网络信息管理机关......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情况一般是直接根据政府的规划进行的,并不会太关注所土地的归属问题,所以企业的用地被征收也是非常正常的情况,同样,......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有几个方面?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侵权,侵权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其实发生的案例有很多,对于侵权我们国家是有自己的一套认定标准还有处罚标准的。侵权一般情况是指一个人......


·劳动合同工资不约定可以拒签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工资不约定可以拒签的依据是什么?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


·笔迹鉴定按标的收费吗?
      笔迹鉴定按标的收费吗?笔迹鉴定不按标的收费,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


·拿到工伤受理书下一步该怎么办?
      拿到工伤受理书下一步该怎么办?拿到工伤认定受理书的下一步应该等待工伤认定的结果。一般来说,等待的时间为六十天,在拿到认定书后,若对认定结果不......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离婚后对外债务由谁承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有的债务却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逃逸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由于当事人逃逸致人重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