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最新抚养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最新抚养标准是什么?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的支付年限是多久?“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三、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综上所述,父母双方即使通过离婚解除夫妻关系,也应该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对于没和孩子一起生活的,应该支付抚养费。毕竟孩子成长过程中花费的钱财不少。在抚养费确定上面,可以按照最新标准执行,这体现在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按照给予方月收入是20%标准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会被拘留关押吗?
      一、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会被拘留关押吗?1、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已经在看守所关押的,在起诉到法院后,未判决前仍需关押;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未被......


·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司法鉴定在诉讼的过程中是一种十分常用的手段。对于一些无法直观了解案件事实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由专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对案件的......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县各区片土地补......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意思一、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什么意思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议付行等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


·led灯具购销合同
      led灯具购销合同LED照明产业在国内外迅猛发展,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技术方面的差异,与LED灯具相配套的检测测量技术及相关标准仍不完善。因此,......


·入职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又到一年毕业季,对离开校门即将步入职场的学生来说既充满了期待,又感到彷徨,其实不光是刚毕业的学生,即便是职场老人即将进入一个新的环境工作,也......


·值班和加班的区别包括什么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值班和加班的区别包括什么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


·转账日期早于借条日期有法律效力吗?
      转账日期早于借条日期有法律效力吗?1、仍然具有效力2、借条上的借款日期是约定的时间,如果实际交付借款的时间【即知转账时间】晚于约定的时间的话,那......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部门是哪个?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一、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那么,判决后借条不会退还。不过,债务纠纷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