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做出判决诉讼在被告常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做出判决诉讼在被告常住一年以上地方的法院提起,如适用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审结。如查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则会判决离婚。一般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很难在第一次诉讼时判决离婚,可在判决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获得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自己不知道如何去做或没时间,可聘请专业律师代理。二、主动起诉离婚注意事项严格从法律的逻辑来说,当原告还是当被告没有差别,也没有歧视,法律在对财产分配、婚姻过错、等问题上没有就谁主动提出离婚进行区别对待。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原被告在程序中的地位还是存在区别的,因此,原告的考虑点和被告还是有所不同,下面我们逐一讲解。我们知道,很大比例的离婚原因在于夫妻之间相互出现矛盾,感情消退,或者是性格不合,但是离婚诉讼,根据法律,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对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存在相当复杂的规定和标准,但是现实是,很大比例的夫妻很难说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所以,多数的离婚诉讼往往要经过两次才能判离。因为相隔六个月,一方再次提起诉讼,这种行为可以被看作夫妻再无和好可能。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那么如果估计离不了,是否还需要准备证据呢?原告方如果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显然就要提交证据,必不可少的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因为你很难说法官就一定不判离婚。另外,原告可能疑惑同样地原告是否需要完整准备财产方面的证据,我的看法是,应该准备。理由如下:首先,法官可能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根据新的司法政策,决定判离;其次,其次,尽管法官可能不判离,但是如果被告已经准备好了充分的证据,包括财产、子女抚养方面的,然后再开庭当时直接同意离婚,那么法庭还是需要对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庭审和裁判的。再次,正是由于第一次按常态难以判离,被告才可能没有充分的警惕,原告可以充分取证,以免在对方完全提防后,很多事项难以取证。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不同,主要就体现在手续的便捷上面,而这就会对离婚的时间造成影响。所以,因为诉讼离婚的程序更为复杂一些,自然审理期限也就比较长。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一般是需要在3个月之内审结。而这个时候其实也并不一定会判决夫妻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子
      ?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但同时也想有对子女的探望权。那通常夫妻......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什么人可以注册商标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有哪些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如下五种类型的自......


·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一、单方面离婚条件1、有小三的。2、家暴的。3、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4、分居的。《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


·刑事诉讼法交通肇事罪刑拘的时限是多久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不会因为罪名不一样所以在审判程序上就有什么差别的,所以犯罪行为的具体法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程序......


·什么情形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什么情形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


·赌场洗牌36天没有批捕监视居住,怎样办理案件
      一、赌场洗牌36天没有批捕监视居住,怎样办理案件监视居住主要考虑的是证据尚不够逮捕条件。如果移交到检察院提起公诉那就是说明证据充分了,肯定是要......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未成年犯此罪判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对各种犯罪行为都有详细规定刑事责任,公民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俗点说,也就会被判刑。就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来......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


·民法总则法人合并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法人合并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法人合并的规定是什么?1、法人的......


·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的情况
      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