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的协议有效吗?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的协议有效吗?
  
  无效;
  
  无论是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还是工伤保险,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进行鉴定,就不能正确适用法律计算赔偿额度。因此,签订《自愿放弃伤残鉴定协议》与法律规定相悖,属于无效协议,当事人可以反悔。
  
  工伤鉴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鉴定内容: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2、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
  
  3、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4、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复查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鉴定是可以放弃的,但是前提是自己不想拿到工伤的保险待遇,如果想拿到赔偿是必须要进行认定和鉴定,这样保险公司才会进行受理,证件不齐全是拿不到任何的补偿,所以,该做的鉴定还是要做,也是为了自己不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退税的条件是什么?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我跟老公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现代生活中结婚离婚都十分的方便,正常,但是离婚有不少疑问,比如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一般来说离婚都是到常住地登记就可以了,不是必须的到户口所......


·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应该如何办?
      分居期间男方不养孩子应该如何办?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并没有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或取消。相关司法解......


·私分国有资产罪新规定如何处罚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新规定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根据新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


·一、确认婚姻无效能两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确认婚姻无效能两审的条件是什么?确认婚姻无效能两审的条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受法律约束吗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受法律约束吗一、购房广告纠纷日益增加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1.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


·公司的个人股份转让怎样办理
      公司的个人股份转让怎样办理一、公司的个人股份转让怎样办理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


·没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没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割吗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一、法院判决离婚多久在能结婚登记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