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一、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如何定罪?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定罪为:1、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本罪,其余人则不为罪。2、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对直接行为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处罚。3、民事诉讼。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聚众斗殴罪的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二)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犯罪嫌疑人聚众斗殴已经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情节,如果致人死亡,则会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这种行为对于维护社会的良好治安带来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并且给社会上的公民造成了心理上的恐慌情绪,我国的法律会给予非常严厉的打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抚养权在我国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一项抚养的权利。我的现实生活中,这项权利通常会随着你婚。事件的发展而发生一定的变化。有时候离婚的话......


·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关于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相信已经不用我们在过多强调了吧,由此企业也才会更加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实践中,企业......


·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
      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我国的商标权具体还包括了一些小的权利,有独占权、处置权、使用权、禁止权、续展权等等,但另一方面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也是规......


·侵犯产品专利实施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产品专利实施行为包括哪些?一、侵犯产品专利实施行为包括哪些?侵犯产品专利实施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重婚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


·屋面工程质量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
      屋面工程质量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不以及怎么继承
      农村宅基地权是一种特殊的物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从集体经济组织所获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而继承,但是如果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老人的......


·法律援助的律师怎么收费?
      在依法治国的方针指引下,我国的法治进程加快,法治的相关制度也日趋完善,随着普法工件的持续推进,人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在遇到纠纷时能主动的拿......


·走私香烟37天后被取保候审就没事了吗?
      不是的,走私香烟被刑事拘留37天后复取保候审,案件还没有结束,还要接受法院的审判。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类型?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类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合同诈骗20万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但在同样的数额下对自然人的处罚肯定与对单位的处罚是不一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