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没有签三方协议可以入职吗,是合法的吗?

一、没有签三方协议可以入职吗,是合法的吗?没有签三方协议可以入职的,也是合法的,前提是拿到了毕业证书,可以和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二、三方协议有效期1、三方协议的效用,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时候(就是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是《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之后会自行终止的。2、自签约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为止的这段时间。从这方面来说,毕业后三方协议仍有效,但是一般情况下,毕业后都到用人单位报道了,而且开始用毕业证签订劳动合同了,三方协议自然就失效了。三、签三方协议要留心六个细节1、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4、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5、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6、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三方协议是学生在高校毕业求职期间的一份协议,该协议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用人单位,学校作为第三方,开具的协议被称为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仅第一次工作时的单位需要提供即可,如果没有签订三方协议,也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过要确定已经拿到了毕业证书方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事件最后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事件最后程序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


·交通事故律师怎么收费的?
      人生有很多不幸的事,但是我们要始终有一颗乐观的心态,积极坦然的去面对去解决,就拿交通事故来说,每一天都有很多交通事故在发生,轻的受伤住院几天......


·驾驶员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给赔吗?
      肇事逃逸有保险么、保险公司会赔偿吗?第一点,肇事后是否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门认定才能确认;第二点;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


·海口醉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海口醉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2018年醉驾新规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


·要求支付10倍的惩罚性赔偿是合法的吗?
      一、要求支付10倍的惩罚性赔偿是合法的吗?要求支付10倍的惩罚性赔偿是合法的,十倍赔偿的前提条件:1、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


·同居与事实婚姻区别是什么
      同居与事实婚姻区别是什么?1、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不同。2、同居和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不同。3、同居和事实婚姻的身份关系不同。4、同居和事实婚姻......


·二脚趾截肢几级伤残
      二脚趾截肢应构成九至十级工伤伤残。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


·代位继承抚恤金判决为遗产吗?
      代位继承抚恤金判决为遗产吗?代位继承不可以对抚恤金认定为遗产,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


·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


·很多人不懂上海工伤怎么认定的以及上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很多人不懂上海工伤怎么认定的以及上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上海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以及上海工伤在哪里认定的以及有哪些上海工伤鉴定注意事项?为......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并不一定对半分,对于构成离婚过错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